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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場檢查檢測應當有兩名以上鑒定人員參加。 ? ??
2、應根據與委托人(單位)共同確認的檢測鑒定方案進行現場檢查檢測,做到應查盡查,不缺項漏項。
3、檢測時應確保所使用的儀器設備在檢定或校準周期內,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儀器設備的精度應滿足檢測項目的要求。?
4、應及時、準確記錄檢查檢測的原始數據,不得隨意涂改、杜撰,原始記錄必須由檢測及記錄人員簽字。 不得向無關人員傳播資料和數據。?
5、當發現檢測數量不足或檢測數據出現異常情況時,應進行補充檢測。?
1、從設計文件、質量證明文件等圖紙資料中采集的內容。?
2、無法檢測但對鑒定結論有影響的內容(如根據建設期標準圖、標準做法或經驗予以確認,宜在報告中說明)。
3、房屋建筑概況——按照房屋建筑實際情況及設計圖紙分別編寫。
4、鑒定的范圍和內容——現場實際檢查檢測的項目。
5、檢測鑒定的依據和設備——鑒定工作所依據的標準、規范、規程和使用的儀器設備(應注明儀器編號)。
6、現場檢查檢測結果——應如實反映房屋建筑的檢查檢測結果。
7、驗算分析——應如實客觀的反映驗算分析結果,并說明所采用計算軟件的名稱、版本號、編制單位等。
8、鑒定評級——按所依據標準、規范、規程和驗算分析結果,分步逐級對照各項指標進行鑒定評級。
9、鑒定結論及處理意見——按鑒定評級結果和相關法律法規做出鑒定結論并提出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