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現有建筑進行改建或擴建時,如需變動原有的結構,則必須按改建或擴建后的結構狀態建立力學計算模型,進行抗震分析和鑒定,并按現行上海市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程》的要求進行抗震設計。
未經抗震設計的現有建筑一般不宜進行加層,如確需加層時,必須按現行上海市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程》的要求進行抗震設計。
對加層建筑應進行整體抗震計算,計算時應將原建筑與加層部分一并考慮,其強度驗算和構造措施應滿足現行上海市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程》的各項規定,不滿足要求的結構應進行抗震加固。
進行抗震強度驗算時,材料標準強度應取用實測材料強度推定值,構件截面尺寸以實測為準,荷載應根據使用要求,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規定取值。
直接在建筑物上加層時,必須加強加層部分與原建筑之間的連接,連接要確保能有效傳遞地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