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 房屋質量檢測 問題,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給出了質量檢測內容及程序,具體如下:
調查房屋的建造、使用和修繕的歷史沿革、建筑風格、結構體系等資料;
建立總平面圖、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結構平面、主要構件截面等資料;
抽樣檢測房屋承重結構材料的性能,構件抽樣數量和部位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抽樣部位應含有代表性的損壞構件;
檢測房屋的結構、裝修和設備等的完損程度、分析損壞原因;
檢測房屋傾斜和不均勻沉降現狀;
根據實測房屋結構材料力學性能,按現有荷載、使用情況和房屋結構體系,建立合理的計算模型,驗算房屋現有承載能力;
根據實測房屋結構材料力學性能,按現有使用荷載情況和房屋結構體系,以上海地區地震反應譜特征,建立合理的計算模型,驗算房屋現有抗震能力并復核抗震構造措施;
檢查房屋設備的運行狀況。保護建筑質量綜合檢測方案和報告必須按規定報市房屋質量檢測中心進行技術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