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需要進行房屋檢測?
日期:2017-03-20
房屋檢測,又稱房屋質量檢測,是對房屋質量及房屋結構進行檢測,評估并出具檢測鑒定報告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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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檢測的情況 ——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按照相關規程對房屋進行檢測鑒定:
1)房屋因使用不當、老化等原因,出現明顯損傷、變形或其他功能退化;
2)處于安全使用要求,需要了解房屋的結構現狀和安全性;
3)外部作用的影響使房屋產生損傷(相鄰工程施工:深基坑開挖);
4)房屋擬改變使用用途、使用條件或使用要求;
5)房屋擬進行修繕、改建(包括不限于加層、插層等)、整體遷移等;
6)對房屋質量狀況有異議;
7)出于建筑保護要求,需要了解房屋的工作現狀和目標使用期內的可靠性;
8)房屋超過設計使用的年限;
9)或有其他需要。
—— 既有建筑物檢測評定類型 ——
既有建筑物檢測類型主要有:
① 房屋結構抗震性能鑒定與評估 ② 房屋結構安全性檢測評估 ③ 房屋損壞趨勢檢測監測 ④ 房屋完損狀況檢測
⑤ 危險房屋的檢測鑒定 ⑥ 災后建筑物的安全檢測與評估 ⑦ 歷史建筑的綜合檢測評估 ⑧ 其他專項檢測
房屋檢測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業主要求,選用不同類型的檢測,檢測內容、方法及要求應符合相應檢測規范的具體規定。
—— 檢測類型與檢測內容 ——
01 房屋結構抗震性能鑒定與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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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原設計未考慮抗震設防或抗震設防標準低,為了解其抗震性能而進行評估;
2)為提供房屋的抗震設防標準,對其抗震性能現狀進行評估;
3)在抗震鑒定時,一般需對房屋的設防類別、后續使用年限進行確定;
4)需對結構抗震措施和抗震承載力進行評定;
5)結論一般需對房屋整體抗震性能進行綜合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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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內容:
1)建筑結構情況的檢測與復核;
2)房屋相對不均勻沉降和傾斜情況的檢測;
3)房屋主要結構材料強度的檢測;
4)房屋損傷狀況的檢測;
5)房屋改造方案及未來使用荷載的調查分析;
6)不考慮地震作用下房屋結構安全性的分析與評定;
7)房屋結構抗震性能鑒定(包括抗震措施鑒定和抗震承載力驗算);
8)對可能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建議。
02 房屋結構安全性檢測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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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了解房屋結構安全狀況而進行的檢測:
2)因房屋修繕、使用功能變更及荷載變化等需進行檢測,為設計提供依據;
3)包括結構檢測和安全評估兩部分,需進行結構計算分析;
4)現場檢測包括對結構的現狀(結構布置、損傷、變形、材料等)進行了解,為結構分析提供依據;
5)終需對結構的整體安全狀況進行綜合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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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內容:
1)房屋建筑結構情況的檢測與復核(沒有圖紙需進行測繪);
2)房屋主要結構材料強度的檢測;
3)房屋相對不均勻沉降和傾斜情況的檢測;
4)房屋損傷狀況檢測;
5)房屋改造方案及使用荷載的調查分析;
6)房屋結構安全性的分析與評定(考慮和不考慮地震作用下承載力驗算);
7)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建議。
03 房屋損壞趨勢檢測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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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因受相鄰工程影響,為對房屋進行保護而進行的檢測;
2)分施工前的檢測、施工期間的監測和施工后的評估;
3)施工前一般進行完損檢測,施工期間進行全過程的變形和損傷監測;
4)施工后對前期監測結果進行總結,對房屋質量進行復測,評估受損程度;
5)通過檢測監測,一方面對房屋進行保護,另一方面為解決糾紛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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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內容:
1)房屋建筑結構情況的調查(結構體系、及沉降縫等);
2)房屋相對不均勻沉降和傾斜情況的檢測;
3)房屋損傷情況的檢測(針對地鐵、房屋通道等深基坑施工對房屋的影響);
4)相鄰工程概況的調查(是否符合規范的要求);
5)分析房屋變形敏感部位,布置沉降、傾斜及裂縫測點并測試其初始值(相鄰工程施工前);
6)提出沉降、傾斜及裂縫監測報警值;
7)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建議。
04 房屋完損狀況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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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解決某種專門問題(如局部損傷、質量糾紛、原因分析);
2)損傷檢測、變形檢測等是主要工作內容;
3)以定性分析為主,一般不做結構計算;
4)以完損等級規范為依據,分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損壞、嚴重損壞、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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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危險房屋的檢測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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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確定房屋是否為危險房屋而進行的檢測鑒定;
2)在上海市,此種類型的檢測鑒定較為少見;
3)一般如對房屋作出危房的鑒定結論,需進行專家評審;
4)經專家評審確定為危房時,一般需立即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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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災后建筑物的安全檢測與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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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房屋受水災、火災及地震災害后,為了解房屋受損程度及安全狀況而進行的檢測;
2)在檢測中,首先對災害的程度進行調查,如暴雨系數、火災溫度場及地震震級及烈度等進行調查;
3)一般需對房屋受損后的結構狀況進行計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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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歷史保護建筑的綜合檢測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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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括一般歷史保護建筑和文物建筑的檢測評估;
2)需從歷史保護的角度進行檢測評估,與一般建筑的區別在于“保護”;
3)首先需對保護類別、保護部位進行確認,對歷史沿革進行調查;
4)歷史建筑重在,重在保護性利用,檢測更需細致,盡量挖掘潛能;
5)一般需對建筑、結構、機電等進行多方面檢測評估;
6)在現場充分檢測的基礎上,對結構性能進行評估,需結合歷史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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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內容:
1)房屋歷史沿革及修繕歷史情況的調查;
2)房屋建筑結構情況的檢測與復核;
3)房屋建筑特色及重點保護部位的調查(從業主方和歷史房屋保護中心查閱相關資料);
4)房屋主要結構材料強度的檢測;
5)房屋相對不均沉降趨勢和傾斜情況的檢測;
6)房屋的完損狀況檢測(重點保護部位及其他部位);
7)房屋修繕方案及未來使用荷載的調查;
8)房屋結構安全性的分析與評定;
9)房屋結構抗震性能鑒定;
10)對不滿足房屋結構安全性要求的部位提出處理建議。
08 其他專項檢測
1)不屬于以上類型的檢測,主要為專項委托內容的檢測;
2)包括司法鑒定、保險公司委托的檢測;
3)還包括其他專項檢測,如材料檢測、變形檢測、滲水檢測等某一項檢測。